一、生源地贷款和助学贷款只能办理一种;
二、在校生办理生源地贷款:
1、已经办理过生源地贷款的同学,每年暑假到家庭所在地(以下简称当地)教育局生源地贷款中心领取《受理证明》,开学前2周将《受理证明》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到学院412办公室,凭此领取《回执单》寄回生源地贷款中心;
2、 如果老生打算新申请生源地贷款,需要把《太阳成集团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说明》和《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》打印填写后交到学院盖章,随同《高等学校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暑假一并带回当地生源贷款中心办理生源地贷款手续;
三、在校生办理助学贷款:
老生如果需要新申请助学贷款,只需将《经济状况证明》(也叫贫困证明简称证明)打印填写后,暑假带回当地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盖章,开学后于每年10月份在学院统一办理;
老生新申请生源地贷款表格.rar(15.4 KB)
国家助学贷款-经济状况证明(贫困证明)(当地街道或者镇政府盖章).rar(3.1 KB)